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跨校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升本”选送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一、“专升本”选送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二、报名:各系应向有关班级全体学生传达本细则,组织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严格按条件进行初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1+2及3+2毕业生不得“专升本”,最后由教务处最终审定。5月8日截止报名,由各系辅导员统一报教务处,逾期不再补报。
三、“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标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
四、命题及考试工作:
(一)命题工作按照《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实施。
(二)报名结束后,由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安排详细的“专升本”各专业(方向)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由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科目均全程摄像备查。
(三)根据实际情况,考试内容同往年一样,原则上不作更改。统考科目为《艺术综合知识测试》和《时事政治》科目考试,两部份考试内容组成一份试卷。《艺术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艺术学概论(第4版)》(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上篇、中篇。(注:2019年专升本《艺术学概 论》考试内容将改为上、中、下篇)
(四)凡是举办有关“专升本”考试补习、辅导、讲座、编写复习资料等活动的教师,不允许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命(审)题及评分评卷工作。
(五)选拔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除取消升本资格外,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上线的情况下,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6:4比例组成“专升本”专业总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个别专业(方向)人数较少或专业成绩太差,不能体现“专升本”选拔优秀学生的原则情况下,本着着重专业水平选拔,录取计划可在总计划 中调配使用。
(二)平时成绩只计算第一至第五学期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考试成绩,并取平均分。
(三)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平时成绩,按要求向全体学生在官网、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辅导员需及时告知升本学生。
(四)统考科目上线成绩按照报名考试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分数线。
(五)“专升本”学生报到后,一旦发现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经与四川音乐学院研究决定,我校需同时获得“省优秀毕业生”和“国家奖学金”的专科毕业生,免试录取到四川音乐学院本科阶段学习。
七、在录取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专升本”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将立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八、参军入伍的学生“专升本”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九、考试时间、地点、内容、成绩及录取情况均以书面及网上公示方式向全体学生公布至少五个工作日。
十、学籍管理:
(一)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四川音乐学院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
(二)“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按教育部规定,层次应规范填写为“专科起点的本科”。
十一、规范选拔程序,保证“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系在“专升本”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 作,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各系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我院今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平稳有序的顺利进行。
十二、本细则一切解释权归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